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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的亮点、重大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部署,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从政策层面进行了全方位部署,为防控近视打下坚实基础。
亮点
从整体上看,《实施方案》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实施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
二是打造近视防控“升级版”。2008年,教育部印发实施《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体育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此次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八个国务院相关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和任务。不仅是参与部门“量”的升级,更是“质”的提升。
三是明确家庭首当其冲作用。《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开篇提出家庭防控近视的6条倡导性措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一定要关口前移,从婴幼儿开始,强调家庭对于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的重大影响和决定性意义。
四是倡导多方面总动员。《实施方案》从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和有关部门五个方面提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倡议性要求。倡导和推动家庭、全社会共同参与,把近视防控提高到国家层面、战略高度,依靠、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重大部署
一是“开门见山”明确目标。《实施方案》设定两个阶段性目标,都具有刚性约束意义。一是到2023年(即本届政府任期内),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到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逐年评议考核,逐年确定年度目标,逐年向前推进。五年目标是控制趋势,2030年目标是实现根本扭转,确保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显著改善。
二是“压实责任”签订责任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国务院授权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责任书就是军令状,签了就得落实,落实不了就要问责到人。
三是“注重长远”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实施方案》一个硬性举措是建立和完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以刚性、“带牙齿”的评议考核给各级人民政府戴上一个贯彻落实的“紧箍咒”。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有力推动和促进各地人民政府强化抓好近视防控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教育系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一)优化顶层设计,构筑防控体系。山东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武汉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京市密云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地通过成立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地方发展战略和民生工程,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基地和专家委员会,构建多级防治网络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
(二)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建立视力健康档案。江西省、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天津市北辰区、辽宁省鞍山市和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幼儿园等地方和学校建立学生视觉环境、视觉行为和视力健康状况监测体系,每年定期开展学生体检、视力二次筛查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信息数据库和健康档案,及时更新筛查结果,完善医院—学校—家长—学生视力健康实时监测与预警机制。
(三)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体质。黑龙江省、天津市、浙江省、云南省、江苏省扬州市、重庆市南川区等地结合地域特色,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强化课外锻炼,中小学校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四)加强硬件建设,改善视觉环境。北京市、江西省、重庆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市史家胡同小学等地方和学校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教室和黑板照明标准化改造,合理控制班容,确保各学校教室照明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配备可调节课桌椅,优化学校教学卫生环境。四川省攀枝花市投入360万元实施免费作业本政府采购制度,每年为11万小学生和初中生采购“防近视作业本”。
(五)减轻学业负担,缓解用眼压力。黑龙江省、浙江省、北京市密云区等地通过推迟中小学生早晨入校时间,保障学生睡眠,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有效减轻课业负担。
(六)控制电子产品使用,规避迷恋网络游戏。天津市、浙江省杭州市大关小学等地方和学校开展“和电子产品保持适当距离”家校联合行动,提出“15分钟歇一歇,一天不超1小时”的电子产品使用口号,积极引导家长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严格监督孩子电子产品使用时间。
(七)创新教育载体形式,加强视力健康教育。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虹桥一小、浙江省杭州市大关小学、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幼儿园、北京市史家胡同小学等地方和学校开展主题化、活动化视力健康主题教育活动,丰富视力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形式和活动载体,张贴眼保健操挂图,通过绘画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让眼睛健康“动起来”。
(八)动员家长参与,形成家校合力。黑龙江省、天津市、辽宁省鞍山市等地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反馈学生视力检测结果等形式,动员家长参与防近工作,指导家长确立科学防近理念,向学生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家长对近视危害的认识,形成家校共同关注学生视力健康合力。
(九)强化考核督导,夯实工作责任。山东省、浙江省、云南省、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扬州市、北京市密云区、四川省资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市史家胡同小学等地方和学校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降低学生视力不良率纳入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级和班主任考核内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近视发生率不能降低的进行通报和问责。
(十)打牢基础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浙江省、云南省等地加强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建设,按照要求配备校医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奠定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
下一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任务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主线,以综合防控为主题,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指引,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科研支撑、学校参与、家庭支持、社会共治”的综合防控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体系。研究成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整体统筹、部门联动。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高效整合的制度体系,做好整体覆盖、需求导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资源配置,形成科学高效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网络和体系。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视力保护防大于治,预防近视的核心是完善对健康用眼知识的宣传覆盖。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建立长期机制加强全社会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大力宣传用眼卫生和爱眼护眼知识,破解“近视不是病”的长期错误理念,织密全链条防护网络,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推进体育改革,强化体育锻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完善新时代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练”“赛”,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和标准研制,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激励政策体系,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四)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保障到位。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列入年度预算,专门用于视力健康状况抽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支持地方开展近视防控试点、组织开展宣讲和培训活动等工作。
(五)规范电子产品使用,减轻孩子用眼负担。从制度规范、技术攻关、扩大宣传三方面发力,控制儿童青少年过早、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培养儿童青少年健康用眼习惯。研究制定儿童青少年每日每周使用电子产品的参考上限,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近视的共识。
(六)组建专家队伍,推进健康教育。一是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明确宣讲目标和要求,面向基层和学校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强化广大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意识和能力。二是面向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遴选成立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工作。
(七)建立视力健康档案,规范长期跟踪干预。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确定标准,分步实施,跟踪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屈光变化,全面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八)推进综合防控试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部署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和改革实验区遴选认定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九)加强人才培养,凸显科研支撑。鼓励高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推动相关高校和单位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十)落实评议考核,夯实工作责任。完成2018年各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线数据核定工作,制定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并印发实施。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
全国教育系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典型经验与有益做法